狄仁杰,原名狄仁杰,字怀英,并州晋阳(今山西省太原市)人,唐代政治家、武周时期的青岛婚外情取证宰相。
狄仁杰出生于官宦世家,其父狄知逊为隋朝大臣,隋亡后家居,武则天垂拱二年,狄仁杰被举为孝廉,出任汴州判佐,后被人诬陷谋反,夺官下狱,幸得姚崇、敬晖等人的深圳侦探社营救,方才获释,在狱中的时候,狄仁杰发表了《对策》十篇,阐述用贤、行俭和纳谏的重要性,凭借这篇文章,他获得了麟德元年出任并州都督的职位。
上元三年,狄仁杰担任冬官侍郎、文昌右丞、豫州刺史,数次被派往处理犯罪的官员,均以宽大处理、与民休息闻名,同时仍执意起诉汝南王之妃一等犯重罪者,因为他施政注重断决诉讼的原因,又为东宫置官署官,长安元年九月拜相,任同平章事,此时他犯颜直谏,力劝武则天停止改元、大赦天下等举措,担任宰相期间,狄仁杰恪守职责、知人善任、体恤百姓,将唐朝的相权机制推向了顶峰,他曾上疏主张减少吏员,裁汰冗员;创立了十条为格的刑律,删去武三思建议设立的十六司使;受到来俊臣诬陷险恶;提出创立侍郎参议法;革除处事潦草过瘾的陋俗;慎捕营捕抄百姓的举措,不久调任江南巡抚使,当地富商王同学向他请托勾结地方官吏治理贡赋之事,狄仁杰以王同学有贿行为由拒绝了他,后来王同学贿赂了张光辅的亲信请求宽恕,张光辅却将此事奏报给武则天,武则天责备狄仁杰处事不当,狄仁杰回答说:“为官者应当急国家之急,而王同学所为是合肥市私家侦探公司行私舞弊之举,如有从其言,那么这种风气一旦蔓延开来就无法遏制了。”王同学害怕狄仁杰动用法令惩治他,就逃到了宁陵县(一作青城县),当地百姓把他当作自己的人,如果用强弩追踪逼迫他归案的话,王同学就会穿上甲胄与县吏一同战死,狄仁杰上奏后获准让他回任原职。
长安二年,狄仁杰被罢相,出任彭泽县令,他在彭泽任职一年多,政绩卓著,一年后,调任汴州判佐、汝州长史、并州都督等职。
神龙元年九月拜相,担任鸾台侍郎、同平章事,进入宰相班子,因受到来俊臣诬陷罢相下狱,贬为彭泽县令,后复位同平章事,进拜侍中,在职期间与宰相张柬之一起设计除掉武则天宠臣张易之、张昌宗,神龙元年五月封为梁国公。
狄仁杰为相时也被称为“狄梁公”,在当时是十分受人尊敬的,他的政治主张宽大为怀、善待百姓、减少官吏、减轻赋税、提高民生、加强中央集权等受到后人的广泛称赞和尊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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